轮胎起重机利用轮胎式底盘行走的动臂旋转起重机。它是把起重机构安装在加重型轮胎和轮轴组成的特制底盘上的一种全回转式起重机,其上部构造与履带式起重机基本相同,为了保证安装作业时机身的稳定性,起重机设有四个可伸缩的支腿。在平坦地面上可不用支腿进行小起重量吊装及吊物低速行驶。它由上车和下车两部分组成。上车为起重作业部分,设有动臂、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平衡重和转台等;下车为支承和行走部分。上、下车之间用回转支承连接。吊重时一般需放下支腿,增大支承面,并将机身调平,以保证起重机的稳定。
上海轮胎起重机的检查有哪些规定
1.采用取力器、油泵传递动力的起重机,动力传递与分离应平稳、有效;油泵工作不应有异响。
2.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确认地基承载力后在撑脚板下垫方木,保证车架上安装的回转支承平面处于水平状态,其倾斜度不应大于0.5%。
3.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该机额定指标。
4.行驶机构应符合一步到位规定:
1)行驶转向应轻便灵活,不应有阻滞;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应大于30°;
2)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竖拉杆不应有裂纹、损伤,球销不应松旷;
3)轮胎应符合本规程第4.5.3条的规定;
4)制动应可靠有效,不应跑偏;压印、拖印应符合验车规定;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使用说明书规定。